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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F关于美国CPA非GAAP报告框架的声明
2013年6月10日,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(FAF)针对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(USCPA)同日发布的《中小型企业财务报告框架》发表了一份声明。该声明由FAF负责沟通事务的副主席罗伯特·W·斯图尔特(Robert W.Stewart)起草,内容如下:
每个关心私营企业财务报告的人,不论是贷款人、投资者还是私营企业高管,如果要回答私营企业利益相关者所关注的会计问题,都需要了解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(FASB)与USCPA目前独立开展的两项工作之间的重大和实质性差异。
FASB与新设的私营企业委员会(PCC)展开合作,致力于挖掘美国公认会计原则(U.S.GAAP)中可实施替代方法的领域。这些替代方法如果应用得当,一方面可以降低私营企业财务报表编制成本和复杂性,另一方面也不会牺牲GAAP财务报表的透明度、可比性和可靠性。
USCPA所发布的《财务报告框架》,创建了非GAAP特殊目的框架(也称为“其他综合性会计基础”,OCBOA),以供小规模、自主经营以及“门店经营”等类型的中小企业采用。这类企业的贷款人或投资者不要求企业提供全面的GAAP财务报表。(注:OCBOA在美国是指除GAAP以外的会计体系——维基百科)
FASB的核心责任是确保公众了解GAAP和非GAAP财务报告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。USCPA已在其新闻稿和推广资料中讲得很清楚,USCPA新框架不是,并且也不打算成为GAAP框架。我们欣赏USCPA这一做法。此外,USCPA还明确提示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结合具体的商业环境,认真考虑究竟何种财务报告方法最适合企业——GAAP框架还是非GAAP框架。
清楚地指明GAAP和USCPA框架在财务报表和配套材料中的具体差异,这将有助于确保公众不会将非GAAP财务报表误认作GAAP财务报表,并且确保企业了解现在非GAAP报告模式对将来采用GAAP财务报表可能造成哪些影响。
在这之前,PCC向FASB提交了三项议案以简化GAAP框架下私营企业的会计事务,其中第一项议案涉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,第二项议案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,第三项议案涉及特定类型的利率掉期交易的会计处理。我们注意到今天FASB就这三项议案的认可和公众意见征集工作进行了投票。
针对这项工作,FASB和PCC慎重地执行了独立性和客观性方面的既定程序,以求全面广泛地征集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和建议。我们认为这标志着在力图使GAAP更贴近私营企业利益相关者所思所虑方面已经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,同时也印证了PCC这项工作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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